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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搬迁扶贫规划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搬迁扶贫规划的通知
(洛政办〔201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0年搬迁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洛阳市2010年搬迁扶贫规划实施方案

  近年来,为帮助深石山区贫困农民发展经济、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我市大力实施搬迁扶贫工程,截至2009年底,已建搬迁扶贫安置点211处,搬迁10750户,43818人。通过搬迁扶贫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但全市还有671个行政村、1833个自然村(组)、33812户、135548人仍然生活在环境恶劣地区需要搬迁。为切实做好2010年搬迁扶贫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洛阳市搬迁扶贫规划》(2006-201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居住环境解决温饱问题、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深石、边远山区缺乏生存条件的村、组、户为重点,注重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搬迁集中安置,集中财力建大点,促进城镇化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度,完成深石山区2250户、10017名贫困群众的搬迁任务。同时要建好36个搬迁扶贫安置点,做好搬迁户安置工作和解决水、电、路、土地及子女上学看病等生产生活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使这部分人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走上致富道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差别化补贴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范围和条件

  (一)整村搬迁。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生存空间狭小,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区域的贫困村。

  (二)整组、整片(自然村)搬迁。距乡(镇)所在地较远,吃水、用电、上学、就医困难,即使给予扶持,一次性投入成本过大,难以有效改变生存条件的贫困自然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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