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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10年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长春市2010年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方案

  为巩固长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国家爱卫会2011年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和省爱卫会的督导检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这一主线,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参与意识,规范公共卫生行为,为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主要任务、指标

  (一)市容环境卫生

  1.城区保洁。主次街路、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洁净。主次干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路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和高压冲水率达到23%以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实现密闭化。

  2.广告牌匾整治。不断提高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和管理水平。从严把握户外广告审批设置条件,控制大型户外广告审批,逐步减少商业性户外广告数量,适时开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对地面灯箱广告、占道、树木、线杆、墙体、商铺店面两侧及周边擅自设置,影响市容环境的牌匾、小型广告和数量超规定的牌匾坚决依法拆除,对设施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整体水平。

  3.露天烧烤、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场外交易管理。严格限制现有室外早、晚市场数量和范围,综合治理摊、亭、床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全面清除违法占道、堆放物,有效控制坐商外溢、占道经营,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要把解决占道烧烤问题作为市容管理的重点,坚决取缔占道烧烤,所有商家店外烧烤必须入室进屋。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联合执法,使露天烧烤、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场外交易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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