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以促进“阳光”施政、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重点,积极促进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六个制度的通知》(吉政公组〔2009〕1号),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信息清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彻底、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完善年度报告。各级政府机关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规范报告公布程序,深化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落实报告责任,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统一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在各级政府机关落实信息公开“建点挂牌”责任到人工作;按照国办发〔2010〕5号要求,明确适用范围,申请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并完善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规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四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专栏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百姓留言、咨询投诉等栏目互动反馈功能,确保回应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办事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巩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信息查询点建设成果,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为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