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基层财政管理处
  负责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和项目资金管理;参与涉农补贴政策研究,负责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并进行检查、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市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调研和制定;参与村级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农民负担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十五)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
  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市、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规定;负责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产权变动、资产出租、出借、长期投资的审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审核局相关处室提出的资产预算;参与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会计处
  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七)监督检查处(局)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规定;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全市财政收支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协助省财政厅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检查监督有关工作。
  (十八)信息处
  承担局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市金财工程相关工作,为财政资金运转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局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指导局属信息中心做好信息技术保障工作;做好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