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市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中有关经济与信息化方面的工作。负责跟踪国家、省战略相关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态势,及时提出并拟订我市“两新”产业发展的内容、方向和重点,提出并拟订相应的促进政策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负责实施、检查、考核;负责与国家、省战略相关新兴产业从战略计划到具体项目扶持政策的全方位、全过程对接,争取相关扶持资金;参与做好新兴产业日常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发展动向,协调好新兴产业发展和布局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处室共同构建新兴产业项目与“两化融合”工作的互动机制,负责对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检查、考核;归口管理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负责提出使用建议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负责培育和指导新兴产业链重要节点的优化、升级和完善;组织对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对转型升级评价体系的拟订完善和组织实施,发布年度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报告。
(四)行业规划处(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处室拟订全市化工、医药、纺织、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承担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参与市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有关工作;负责对特殊行业、幼稚行业保护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检查各行业的有关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化工企业整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承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与管理以及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五)经济运行处
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监测分析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信息引导和预警预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做好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工作,拟订市场开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场开拓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承担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等有关工作,参与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发生重大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药械调度;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会展和售后服务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
(六)产业投资处
承担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利用内外资进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授权和分工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督查相关省、国家专项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监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指导技术改造投资类中介机构工作;承担市区工业“退城进区”的有关协调工作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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