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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中小企业局、苏州市乡镇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加强对重大工业项目的综合协调,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与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4.加快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5.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工作。
  6.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和煤电油运重要生产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促进全市经济稳健运行。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拟订,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承担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化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向上级争取相关信息产业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资金;参与审核与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建立并管理市级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协调全市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对全市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负责协调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责,拟订实施电力运行的有关标准,编制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和热电联产企业运行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负责煤炭经营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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