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技培训处
拟订农业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发展规划;承办科教兴农战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遴选,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与技术开发;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及技术专利的管理;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机系统学会、协会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等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监督处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标准,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优质农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登记、申报等管理和原产地保护工作;负责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协调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
(八)农业环境与农村能源处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负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负责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调研与建立;组织开展全市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指导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控与治理,组织开展农业生产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九)农业处
负责拟订种植业(粮食、蔬菜、蚕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种植业(粮食、蔬菜、蚕桑等)结构调整和示范园区建设;负责重大病虫草害防治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的监督指导;负责市属蔬菜基地的规划、开发、建设和保护,编制物价调节基金的使用预算,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负责产业统计、形势分析和产业信息宣传工作。
(十)渔业处
负责拟订全市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渔业结构调整、示范园区建设、渔业捕捞、渔业生产;负责苏州辖区内海洋、长江及全市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协调处理渔业纠纷、渔业污染事故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指导监督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全市水产苗种生产体系建设;负责产业统计、形势分析和产业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林业处(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园艺处)
负责编制全市林业(花卉、果树、茶叶)与湿地保护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生态环境、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规划指导林业(花卉、果树、茶叶)产业结构调整和示范园区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和林政、森林资源的管理,指导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子(种苗)、木材加工业的管理;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开发利用规划的调研与拟订,组织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工作;负责产业统计、形势分析和产业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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