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考核办法》的通知
(鲁商务办函字【2010】4号)
厅机关各处室、驻外经贸代表处,投资促进中心:
《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考核办法》已经厅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处室建设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的积极性,提高山东国际商务网整体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重点对各子站栏目内容的完整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效果进行评价。
二、考评范围:厅机关各处室、各驻外经贸代表处及投资促进中心子站。六个驻外经贸代表处单独排名。
三、考评办法:采取量化指标考核与处室测评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指标得分依据上网信息量、访问量、网上咨询留言答复率等指标打分,测评得分由各处室对所有子站进行评级打分,最后加权平均计算出最终得分,依据分数对各子站进行排名。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考评测评表见附件2。考评测评表由各处室于每季后三日内填写后交办公室。
四、考评结果使用:每季度在全厅范围内通报考评结果,年终评出年度优秀子站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子站考核评比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附件1: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2: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考评测评表
附件1
山东国际商务网子站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 说明及评分标准 | 单项权重 | 总权重 |
一、量化指标考评得分 | | 100% | 80% |
上网信息量 | 按照评比季度内子站上网信息量排名打分,第一名100分,名次每往后一名得分递减1.5分。 | 50% | 40% |
访 问 量 | 按照评比季度内子站访问量排名打分,第一名100分,名次每往后一名得分递减1.5分。 | 30% | 24% |
咨询答复率 | 按照评比季度内咨询答复率打分,分数为答复量/提问量*100;若提问量为0,答复率按100%计;每答复一条留言加1分。 | 20% | 16% |
二、处室测评得分 | 由各处室填写子站考评民主测评表,共分三个等级,优秀得100分,良好得80分,一般得60分。 | 10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