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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程序、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实体机构和基层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区域劳动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农民工工作处
  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宣传报导和优秀农民工的表彰奖励;协调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全市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信息处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市综合信息网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提供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
  (二十一)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处(市外国专家局)
  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全市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留学回国人员表彰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有关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的项目审核和申报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和协调工作;受省外国专家局委托,负责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的办理;承办全市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相关手续。
  (二十二)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职称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招聘和出国(境)人员选派审查及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和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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