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更加注重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政策调控手段
推进节能减排法规建设,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组织编制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十二五”专项规划,探索市场化机制。
(一)加强地方法规建设。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
可再生能源法》、《
环境保护法》和《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按法定程序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表17:推进节能减排法规建设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完善法规
| 1
| 研究起草《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并按规定程序报审
| 年内
| 市建设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
|
2
| 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条例》立法调研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
|
3
| 开展《上海市循环经济条例》立法可行性研究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
|
(二)组织编制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十二五”专项规划。根据“十二五”规划总体部署,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相关领域“十二五”目标、指标和政策措施。
表18:开展节能减排等“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节能专项规划
| 1
| 编制“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及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旅游和公共机构等领域专项节能规划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政府机管局等
|
减排专项规划
| 2
| 编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专项规划
| 年内
| 市环保局
|
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 3
| 编制“十二五”循环经济专项规划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
|
4
| 编制“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专项规划
| 年内
| 市水务局
|
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
| 5
| 编制“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专项规划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市统计局等
|
6
| 编制“十二五”绿化林业专项规划
| 年内
| 市绿化市容局
|
(三)完善相关财税和价格政策。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制定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财政和价格政策,发挥杠杆作用。
表19:财政和价格政策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财政政策
| 1
| 积极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示范等支持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 按照国家要求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
|
2
| 制定出台加油站尾气回收、节水、燃煤锅炉燃气替代等扶持办法
| 全年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
|
价格政策
| 3
| 继续平稳有序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 全年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
|
4
|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优化电价结构,适时出台实施居民阶梯式电价,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扩大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 全年
|
5
| 完善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优化分类用户燃气价格结构,进一步理顺车用液化气价格
| 全年
|
6
| 研究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收费标准,研究医疗废物处置费方案,适时开展对机动车排污费、扬尘排污费征收的政策研究,发挥对本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激励作用
| 全年
|
7
| 加强水资源价格及收费管理,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和市场作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 全年
|
(四)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国家和本市节能减排考核办法,积极应对国家对本市的考核,组织开展对区县政府考核。
表20: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
| 1
| 做好国家对本市2009年节能目标考核“应考”工作
| 一季度
| 市节能减排办会同市有关部门
|
2
| 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区县政府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对各区县2009年节能工作开展考核
| 一季度完成考核方案的修改,力争二季度完成区县考核
|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
|
3
| 研究拟定“十二五”节能考核评价体系,提出区县、行业“十二五”节能目标
| 年内
| 市节能减排办
|
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
| 4
| 做好国家对本市2009年减排目标考核“应考”工作
| 一季度
| 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
|
5
| 对区县等相关责任单位“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