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有关公安处(局),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近期,贵州、广东、山西接连发生多起公路营运客车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今年前两月,本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96起、死亡149人、受伤368人,同比分别上升12.82%、3.47%和11.5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增加2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与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市交通港口局联系。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市交通港口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迅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10】79号)要求,结合上海道路交通实际,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17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治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整治重点,维护通行秩序。各区(县)公安机关要针对辖区特点,合理安排勤务、优化警力配置,加强道路执勤执法,集中力量开展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的整治。市区各单位要以主干道、快速路、各交通客运站点周边道路为重点,严管、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滞留路口等违法行为;市郊接合部、郊区各单位要以国道、高速公路、主干道为重点,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各道口公安检查站要加强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省际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开展安全提示,严禁超员客车驶出本市。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对超速50%以上的客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措施,加强对出站客车的安全检查,防止超员客车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