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6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三年规划(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大连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三年规划(2010-2012年)

  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按照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以及《大连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关于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全面构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 立足长远,逐步发展。要从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长远目标出发,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量和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从长计议,逐步发展。
  2. 强化功能,注重效用。要着眼老年人现实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拟实现的功用,合理进行规划、选址、设计、装修和改造。
  3.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要突出福利性、公益性特点,以政府投资为主,并用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完善的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和建设模式
  (一)发展目标。从201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按照每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至少辐射2000名老年人标准,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255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平均每年完成85所。其中,中山区30所,西岗区30所,沙河口区55所,甘井子区55所,旅顺口区7所,金州区15所,瓦房店市18所,普兰店市16所,庄河市12所,长海县3所,大连开发区10所,大连高新园区4所。此后,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向全市社区推进,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