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农字〔2010〕70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0〕1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兽药GSP管理,切实做好2010年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海南省2010年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海南省2010年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
2. 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海南省2010年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兽药GSP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0]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兽药经营市场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强化兽药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升兽药质量水平,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兽药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兽药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兽药GSP得到有效推进,兽药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兽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整顿兽药经营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大兽药GSP宣传,积极稳妥推进GSP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兽药GSP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兽药GMP后续监管。加大对GMP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可追溯体系,依法查处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水平。
(三)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着力收缴销毁假劣兽药产品,严厉打击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立足查处大案要案,重点跟踪清查如下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