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处牌子)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综合分析;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资金投入规划;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指导基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宣传教育处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