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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处牌子)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综合分析;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资金投入规划;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指导基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宣传教育处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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