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城管义工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办事处,局属各单位会员:
为建立健全全市城管义工(以下简称义工)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义工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参与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城管义工服务示范点(以下简称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按照拓展义工服务领域与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相结合的要求,以优质长效服务为重点,以服务阵地建设为载体,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夯实义工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努力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彰显城管特色的示范群体。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条件
1.服务定位准确,载体选择好。高度重视服务示范点创建,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计划,并纳入本单位义工工作的整体规划。服务示范点选择上以“社会所需、义工所能”为出发点,围绕城管中心任务选择确定具有长效的活动内容和服务岗位。
2.建立健全机制,管理工作好。善于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探索义工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长效服务管理办法,开展服务理念、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合理准确地安排义工定时上岗,并做好服务情况的登记。
3.宣传渠道宽泛,队伍建设好。充分发挥本单位的宣传优势,通过网络平台、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大众媒介,宣传“诚信义工,快乐服务”理念,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热心市民投身到义工服务中来,并整合原有服务资源,围绕服务内容,建立起来源广泛、数量充足、贴近需求的义工队伍。
4.活动长效丰富,群众反映好。既注重内容、突出主题,又兼顾形式、创新载体。通过长期定点开展服务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区内河、公交站点等活动,强化服务城市管理的意识;通过缓解小区停车难、市场秩序乱、景区环境差等活动,增强解决社会热点、难点的能力;通过长期帮助社区居民维修水电设备、传授养花技艺等解决居民切身困难等活动,丰富义工服务的表现
形式,扩大义工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市民群众的认可度。
(二)申报命名
1.服务示范点创建采取各区办事处及局属各单位会员自我申报推荐、市协会总部统一核准,自下而上评选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