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标准
(一)固定管理费:运行管理公司根据楼层和位置不同向参销企业收取1-4元/平方米·天的固定管理费。运行管理公司收取的固定管理费平均数不得超过2.0元/平方米·天。每标准铺位面积为20平方米。
(二)销售扣点:运行管理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参销企业收取扣点,其中:家电类为3%,服装类为7%。
(三)政府补助外的专厅装修费、物流费、营业员工资由企业承担。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指定专人负责直销中心参销企业的组织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入驻直销中心的本地企业的专厅装修费用、固定管理费的适当补贴。各地要组织本地优势、特色、名牌产品进场,要推动各地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以一线品牌带动二线、三线品牌。市级以上名牌、驰名商标、商务部出口名牌、列入“家电下乡”目录的产品为组织参销的重点对象。
商贸主管部门配合运营管理公司做好与参销企业的对接。
市家电协会配合运营管理公司做好会员企业参销工作。
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七、工作进度
(一)3月30日前,运行管理公司完成直销中心管理班子组建。
(二)4月2日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商贸主管部门请将联络员名单于4月5日前报市贸易局。同时推出宁波媒体的宣传报道,推进直销中心招商工作开展。
(三)4月5日前,运行管理公司完成直销中心公共区域装修方案设计。
(四)4月8日前完成参销企业推荐。
(五)4月15日前,直销中心运行管理公司完成与参销企业的合同签订。
(六)5月5日前,运行管理公司完成直销中心公共区域装修,品牌企业完成品牌专厅装修。
(七)5月15日前,运行管理公司完成直销中心促销员招聘、培训,管理制度制订和收银系统安装调试等内部硬、软件建设。
(八)5月18日前,完成店面及周边广告牌制作与安装。
(九)5月20日-30日,在成都媒体推出专题报道与广告宣传。
(十)5月23-26日,试营业。
(十一)5月27日,开业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