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坚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工作台帐,落实安全生产督查报告和备案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方面,千方百计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让每个有关的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地、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三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三项行动”成果。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治理及工作走过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补课,并予以通报批评。
省卫生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三项行动”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三项行动”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三项行动”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层层落实,既要职责明确,又要互相协调,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动,全员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教育,鼓励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三项行动”的各项活动中来。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三项行动”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各阶段的小结材料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5天之内,全年工作总结材料(含电子版)在11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