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招[2010]6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全省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附件:《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2010年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2010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和厅《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以改革创新、真抓实干、高效廉洁的形象服务于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推进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改变管理身份,履行法定职能。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其他省的做法,将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促进解决全省各级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来源问题,使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作用。
(二)落实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制定下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规定,初步解决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问题,增强操作性。
(三)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配合省发改委制定《进一步规范建设招标投标行为若干意见》。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遏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规行为。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积极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竞争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先试点、后推行。
(五)贯彻落实厅党组惩防体系《实施办法》,做好本单位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