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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以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为契机,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创建

  一是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工程),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发改委、原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等工作。加大对各类企业执行“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安全规定,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二是通过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从规划入手,制定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在各行业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三是把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评价与行政许可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支持协助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支持交通、公安部门抓好动态监管工作。推进重点车辆安装使用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并进一步扩大车辆安装范围,要求从长途客车和危险品车辆扩大到全部客运车辆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GPS,安装率达到85%;二是按照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交通企业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三把关一监督”,即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检验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运输企业现场监督管理,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督;三是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与整治;四是继续加强治超治限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运输装载环节监管,对“大吨小标”车辆、治超点和汽车非法改装情况进行督查;五是督促公安、农业等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为载体,努力构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六是按照《江西省专业运输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赣安〔2003〕25号文)的要求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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