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安监管三字〔2010〕69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现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全省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要求,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做出不懈努力。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树立安全生产“零”起点的工作理念,关口前移,提高预防事故的针对性
一是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的放矢探索安全管理的思路、机制、手段,齐心协力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二是在新形势下,要实现持续安全,更需要对安全工作“零”起点的工作理念的重要性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只有做到预防为主,预想在前,真正实现“零”起点工作理念,才能化被动为主动,牢牢掌握安全的主动权;三是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典型”,探索安全工的规律性,针对突出的问题、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和特殊时段事故的专题分析,找准问题症结,通过事故约谈、事故通报、发建议函等多种方式,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四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作用,突出“两个加强”、做到“四个坚持”,(即: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坚持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坚持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努力协调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保持部门之间信息畅通,齐心协力,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协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