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纂《邢台市邮电志》(1978年-2008年)的通知
(邢政办函〔2009〕37号)
市邮政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铁通公司:
根据省地方志办公室指示精神和我市邮电分营的实际,为记述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信行业的重大历史变革,展现我市通信行业的发展里程和丰硕成果,为邮电精英树碑立传,为编修大《邢台市志》积累整理资料,经研究决定,编写《邢台市邮电志》(1978年-2008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执行《
地方志工作条例》,统筹规划、加强领导,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记述邢台市邮电系统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成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把编写《邢台市邮电志》(1978年-2008年)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工作条件到位,认真组织实施,保证编修工作顺利开展并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围绕中心,突出特色。《邢台市邮电志》(1978年-2008年)作为第二轮编修的地方志书,重点记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及其重要举措、重大事件、重大成果。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改革开放的时代特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特色。
(三)观点正确,事实准确。编修地方志书,在政治观点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记述敏感问题的,要严格遵循党的政策;对于民族、宗教、军事、政法、科技、外事等方面的内容,要十分恰当审慎。坚持实事求是,记述的事实要有充分的资料、可靠的根据,数据应出自统计部门;要客观反映本单位的优势、成绩、经验以及劣势、不足、教训,不溢美、不讳过。
(四)依法修志,确保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
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中指组字〔2007〕1号),做到依法修志。坚持质量第一,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编修工作全过程,确保地方志书编修出版质量,多出精品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