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全面推进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
(杭卫发〔2010〕73号)
局属各单位,市二医院,局机关各处室、局机关党委:
为全面推进岗位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市纪委等六部门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是巩固和深化市属医疗机构岗位廉政教育试点成果,增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途径;是动员全员参与反腐倡廉教育,发挥教育在打造“廉洁卫生”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强化廉洁从政从业的自觉性,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打造廉洁卫生、提升卫生品质”提供政治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总结市属医疗机构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试点探索路径、两年基本覆盖、逐步深化规范”要求,到今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卫生行业所有岗位、具有卫生特色的个性化互动式廉政教育模式。使教育方式从以灌输为主走向互动启发,教育内容从抽象走向具体,更加贴近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力争使卫生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进一步知晓岗位廉政行为规范,并把岗位廉政的要求变成行为习惯的养成,从而推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教育对象
直属单位及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四、基本原则
岗位廉政教育要与岗位规范要求和特点相结合,分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开展。
1、把握特点,因岗施教。梳理不同岗位特点,设置针对不同岗位的教育内容和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2、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以传统说教式的教育模式为基础,创设互动式、启发式、集成式的教育模式,增强教育的有效性。
3、整合优势,形成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综合协调,整合科教、人事、医政、信息中心等部门优势,形成合力。
4、强化考核,务求实效。以自觉学习为基础,通过强化考核,增强教育的刚性,力求教育的实效。
五、工作任务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