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大矿井装备升级改造。以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为主,着力推进实现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生产环境等信息远程监测监控和无人值守,实现减人提效保安。年底前,全省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装备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和安全语音广播系统,采深超800米立井安设应急备用电源。
五是加强科技攻关。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继续抓好高承压岩溶水突水机理、冲击地压(矿震)防治技术和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研究等课题攻关,积极开展黄河北煤田防治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
六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兄弟省份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煤矿事故教训,立足于“抓大环节、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重点,从严从深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坚持执法支队、安监部门跟进抓整改制度,并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七是突出重大灾害技术防治。
(一)防治水方面。严格落实《
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十项特别规定》,全力抓好地表、老空水害防治,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集中抓好雨季“三防”工作,严防溃水、透水事故发生。
(二)通防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大中型、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突出抓好1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处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坚持改造、优化、完善矿井通风系统,推广应用井下通风系统智能化管理,有效杜绝通防事故发生。
(三)冲击地压方面。加强监测系统建设和预测预报工作,尽快出台《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矿震)防治标准》,为冲击地压灾害研究和防治提供技术依据。
八是强化应急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鲁煤安调〔2009〕218号),突出抓好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利的落实,特别要认真执行“煤矿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严防事故灾难发生。督促抓好预案演练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所有煤矿今年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一次必须在5月底(汛期)前完成。
九是加强煤炭生产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关井计划、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按期关闭到位,完成“十一五”后三年我省小煤矿关闭任务。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对年检基本合格的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合格标准,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查证,情况属实的从严处理,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十是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监管,从严执法,提高执法检查水平;特别是在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制定执法大检查方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矿井的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