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待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有关单位接待和对口陪同,省接待办、省外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地政府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参与,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外省(区、市)政府代表团和中央部委代表团由省接待办统一接待;境外省州级代表团、政要或国际知名人士、外国驻华使馆官员由省外办统一接待;国内其他城市代表团由哈尔滨市对口接待;其他团组的接待工作按照对口接待和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进行。要提高接待工作水平,给予参会团组充分的服务和礼遇。省旅游局要组织省内大型旅游企业针对参会参展客商和团组设计商务旅游考察线路并提供优质服务。
(四)宣传工作。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省和哈尔滨市宣传、文化部门,制定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邀请世界主流媒体对哈洽会进行采访和形式多样的深度报道;在境内外主要媒体播发广告;制作哈洽会专题宣传片;整合哈洽会会刊和展商名录,打造对参会参展客商的长效型宣传推介平台;将哈洽商网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知名网站链接,制作中、英、俄、日、韩5种语言版本的网页进行滚动宣传;在展会期间广泛进行路街广告宣传和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节庆气氛。
(五)经贸洽谈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俄罗斯商务日等专项经贸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与参展商、采购商、投资商沟通,搞好贸易配对和项目对接,做好洽谈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打造全国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为目标,转变对俄合作理念,明确对俄合作定位,调整对俄合作方向,扩大对俄合作领域,推动我省对俄边贸企业和在俄投资企业与中央企业等国内有实力企业,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参与俄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开发建设。围绕“八大经济区”建设和“十大工程”实施,对重点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引进战略投资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哈洽商网每天公布的客商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进行洽谈对接。要注重成交质量,提高合同履约率,按照哈洽会项目履约考核办法,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评。
(六)安全与卫生工作。由哈洽会保卫办公室负责展会期间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以及交通秩序和展馆秩序管理等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展会期间甲流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急诊急救和宾馆餐饮卫生等工作。
(七)服务和管理工作。由哈尔滨市政府牵头,做好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和社会服务保障工作。由团省委牵头,组织哈洽会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培训使用机制,提高志愿者素质和服务水平。由哈洽会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哈洽会相关服务企业管理规范,采用招标制度遴选入场服务企业。继续完善电子门禁、网上参展报名、网上参会登记、网上制证、网上查询和网上信息发布系统等。哈洽会办公室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认真审核参展企业资质,优化展场秩序,严禁假冒伪劣商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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