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邢政办〔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九年六月八日
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 通信
4.4 指挥和协调
4.5 紧急处置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9 灾害调查与评估
4.10 新闻报道
4.11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调查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1.3 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