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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邢政办〔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九年六月八日

  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 通信
  4.4 指挥和协调
  4.5 紧急处置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9 灾害调查与评估
  4.10 新闻报道
  4.11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调查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1.3 编制依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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