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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整章建制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二是成立应急联防巡逻队。三是成立义务应急救援组织(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应急救援规划。二是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制度。三是制定街道、村屯联防巡查制度。四是制定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计划(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协调有序、高效快捷的应急运转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二是建立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三是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四是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二)大力宣传、普及推广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1.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绥化日报、晚报等媒体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公开报道各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及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工作情况。在市政府政务网站上建立《应急管理》网页,登载《突发事件应对法》、《绥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多角度,多层面加大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力度(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农村通过粉刷标语,利用广播进行宣传,召开应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由义务应急宣传队开展防灾应急宣传活动;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家庭应急知识竞赛。学校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演讲等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绥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预防》和《绥化市民众防灾应急手册》,播放应急知识专片、投放公益广告等,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了解和掌握应急知识(由各市、县、区政府、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3.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学大纲,学校每周安排1-2个课时,让学生学习和了解应急知识,在相关部门配合指导下,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逃生演习。大专院校适当安排课时,由专人负责讲解应急知识,开展一次地震或火灾逃生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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