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动物产品供沪情况,对动物产品供沪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供沪企业的动物产品供沪情况于每月10前报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4.运输环节监管。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实施验证查物和消毒,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进入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检查和登记,健全疫病可追溯制度。
(二)兽药残留监控
按照国家和我市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依据禁用兽药、激素类和兴奋剂类药物残留限量标准及休药期等规定,重点开展对供应基地违禁药物和兴奋剂检测工作,对违禁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实施批批检。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溯。加强对养殖环节用药监管,尤其是对世博会供应基地要加强监管和抽样检测工作,监管覆盖面要达到100%。督查养殖基地用药记录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使用合成类固醇类、β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和禁用药物,严格要求养殖基地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对违规养殖基地加大处罚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世博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各区县(自治县)要成立世博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分管兽医的主管领导任组长,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地区世博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要指定一名所长具体负责世博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人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明确监管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围绕世博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凡出现动物及其产品安全事件的,立即停止该企业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出证,查找原因,追究相关生产、监管责任。
(三)完善应急措施。世博会期间各地要围绕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扎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世博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故。
附件1:
重庆市2010上海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