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时间
(一) 工作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9月)
1.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2.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三夏”时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全面总结阶段(10~12月)
1.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秋冬季参加作业机具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查重点生产单位、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做好“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通行量大路段的检查,查处超载超速、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3.严格监督,全面总结。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同时,全面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好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