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邢政〔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管理,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根据2008年12月18日市委第61次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整合运作“四资”加快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责、权、利相统一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政府“四资”(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成立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决策机构。成立邢台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占银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李博、市政府秘书长盖凤安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作为政府投融资管理决策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徐兰军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投融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审批政府投融资资金平衡计划;确定政府建设资金的投向和融资方案;决策政府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政府投融资中的有关问题。
(二)成立政府投融资管理执行机构。整合现有的邢台市建投公司、城投公司等投融资机构,组建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作为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执行层,承担投融资管理职能。
1.投融资管理中心组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