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卫生创建为载体,以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卫生防病和提高健康素质为目的,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各类传染性疾病及慢性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到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全面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力争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2个、国家卫生镇(县城)3-5个、省级卫生城市2-3个,县级市要积极创建卫生城市;以市为单位,30%的县城、40%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50%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镇达到省级卫生镇(县城)、村标准。
3.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抓好省示范镇、省中心镇、省示范村环卫体系建设,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健全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4.积极推进农村改水工作,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供水到户,确保用水安全,省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县(市)覆盖率达到80%;大力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5.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成熟、简易、成本低、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达到治污要求。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把城镇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并入城镇市政管网,实行集中处理。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各级政府要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要组织群众疏通沟渠,开展庭院卫生、家禽畜圈、柴草粪坑、水塘坑塘、闲置空地的整治和道路硬化、供排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垃圾处理场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要求,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二)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修改完善省、市级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积极组织落实卫生创建计划,把卫生创建成效作为文明创建评选必备条件之一。通过卫生创建这一载体,促进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加快建立农村地区各项卫生管理机制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和净化,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