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本市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职业健康现状评估分析的通知
(沪安监管职安〔2010〕44号)
各有关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
为全面掌握本市及重点行业的职业健康状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建立规范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本市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职业健康现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业健康现状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本行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下内容除有说明外,均为2009年度的数据和情况)
1.所属管辖机构与单位概况。
2.从事主要行业分类。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套数及比例等情况。
4.在岗人员总数,其中接触职业危害的:男性、女性、外协工、农民工等人数与比例情况。
5.职业病情况
(1)历年职业病累计人数与分类,其中:男性、女性人数与比例;疑似职业病累计人数与分类,其中:男性、女性人数与比例;
(2)2007年-2009年新增职业病人数与分类,其中:男性、女性人数与比例;
6.接触职业危害体检总数与比例,其中:岗前、岗中、离岗体检人数。
7.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与比例,其中: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专业机构培训人数与比例及自行组织培训等情况。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数及比例。
9.职业卫生与健康监护档案建档数与比例。
10.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数及比例。
1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与合格数及比例。
12.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二)分析评估本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和本行业(单位)实际,提出拟采取的管理、工艺、技术、教育培训等措施或计划。
二、各行业系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安排,积极为广大劳动者创建安全、健康、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
职业健康现状评估分析报告请于7月9日前报我局,同时传送电子文档,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0年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