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舆论氛围。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类别,在第一时间主动核查、准确把握和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恶意炒作,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和调用体系,强化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应急处置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核心。能否快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并将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应急处置至关重要。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10年1月8日,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决定,依托省消防总队组建省应急救援总队,同时对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0号)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市州要按照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95号)要求,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体系。省工信委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抓紧做好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做好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应急物资的生产与调用等工作。2009年,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所属6处仓库被列入省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要充分利用其比较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尽快建立和完善我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省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省民政厅要根据全省灾害应急救助的可能需要,着眼于救灾物资储备的体系建设,优化应急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布局,有计划、分批次地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全面提升我省灾害救助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抓紧开发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软件,实现库存管理、台账管理、调拨管理网络化和一体化,为救灾和应急保障提供有力支持。要大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完善募捐款物的发放程序,确保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