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落实到位。
6月,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9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集体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合率。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补助资金,各级卫生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三)根据农民意愿和基本医疗需求,统筹规划,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七、验收办法。
2010年9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会同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对农民参合率、财政补助到位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第二项 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和《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精神,到2011年,全省建设106个标准化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成500个乡镇卫生院,新建、改造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医疗废物处理等辅助配套设施建设。2009年,中央和省上已安排建设33所县级医院、10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5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建设18个县级医院、3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500个村卫生室、1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实施范围。
14个市州及相关县市区。
四、资金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