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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落实到位。

  6月,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9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集体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合率。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补助资金,各级卫生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三)根据农民意愿和基本医疗需求,统筹规划,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七、验收办法。

  2010年9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会同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对农民参合率、财政补助到位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第二项 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和《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精神,到2011年,全省建设106个标准化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成500个乡镇卫生院,新建、改造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医疗废物处理等辅助配套设施建设。2009年,中央和省上已安排建设33所县级医院、10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5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建设18个县级医院、3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500个村卫生室、1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实施范围。

  14个市州及相关县市区。

  四、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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