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浦江沿岸各有关码头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港航行业迎世博600天工作,依据《上海市交通港口行业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相关标准》,结合上海港实际,特制定《上海港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海港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港航行业迎世博600天工作,依据《上海市交通港口行业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相关标准》,结合上海港实际,特制定《上海港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上海水泥厂(浦东为江川杨河口)至杨浦大桥间34.7公里的岸段内现有码头(公务码头、市浦江办所属码头、客运码头和无主废弃码头除外,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交通港口局“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任务和实施计划”的精神,扎实开展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200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有效改善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环境。
三、节点目标
(一)2009年8月上旬前,各码头单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项目;
(二)2009年9月底前由市交通港口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码头单位的整治成果进行“双验收”。
四、整治标准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本市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标准》(见附件:2.)和《关于本市黄浦江码头作业扬尘、噪声、排污迎世博600天控制标准》(见附件:3.)。
五、工作步骤
(一)码头单位自查阶段
完成时间:2009年6月10日前
主要工作:
1、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各码头单位应按整治标准逐条对照自查,并如实填写《黄浦江岸线和港口设施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项目自查表》(见附件:4.),自查表填写完毕后应当经码头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