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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10〕37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漳建城〔2009〕3号)悉,经研究,同意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漳州市城规院编制的《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作为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一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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