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G2010-10、1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0〕47号)
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同意南靖县G2010-10、1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靖政综〔2010〕3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G2010-10、1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的G2010-10、11、12号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13.6836公顷,土地使用用途分别为商服用地-住宅餐饮用地(酒店)、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三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67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