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绥安镇、霞美镇和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地〔2010〕46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绥安、霞美、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地〔201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漳浦县绥安镇、霞美镇、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绥安镇绥南、绥西、南门社区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1.6159公顷、园地15.2162公顷、其他农用地0.6915公顷,合计27.5236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霞美镇霞美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0.6814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