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
(漳政综〔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支持和推动具备条件的本地企业改制上市,更好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做强做大,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闽政〔2007〕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0〕2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和推动企业上市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认识
1、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先后有3家国有企业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累计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超过十亿元,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支撑了我市一批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与国内、省内先进地市相比,我市上市公司的数量、产业构成、竞争实力、再融资能力以及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总量等仍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目前已经形成一批资产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势企业。这些企业是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很好的上市潜质。各级各部门应牢牢把握我国证券资本市场已进入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切实增强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资本市场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驭资本市场的本领,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优化企业上市的政策环境
2、明确政策导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具体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在土地使用、项目许可、财税支持、投资准入、人才引进、劳动用工、企业并购重组以及本地创业投资机构及私募股权市场培育等方面,研究出台并分解细化有关专项激励措施,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改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