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10”中毒窒息较大事故的通报
(湘安办〔2010〕13号)
各市州安监局,省属有关企业:
2010年3月10日21时许,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工区20中段508采场发生炮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8人死亡。经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是由于采场早班放炮时矿石将两漏斗阻塞,造成回风系统受阻,通风不畅,晚班作业人员盲目进入发生中毒窒息,其他作业人员施救不当,导致8人先后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影响十分恶劣。事故发生后,引起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梅克保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严把节后复产验收关。要严格按照省安监局2月20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视频会议和《关于切实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对未经验收自行复产的,要补充验收程序,确保复产验收工作不漏一矿一井;凡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二、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领导下井带班、一炮三检和探放水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采场工序制,强化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规范矿山企业的生产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改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要严查企业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实行机械通风,同时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确保各掘进巷道和采场的风质风量符合规程要求;严禁井下有人作业时违规停开风机或不按规定通风,职工进入放炮后作业面和邻近盲巷之前,必须先通风后进入,严禁贸然进入无新鲜风流的盲巷和采场。同时,要严查忽视安全超能力、超负荷生产的行为,严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对超设计能力生产的矿山企业、超设计能力排放的尾矿库、未依法依规办理“三同时”有关手续的,要一律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