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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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 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绿化方针、政策和法规。
收编全市林业相关政策法规资料和执行情况。
| 2012.3
|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 市法制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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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
| 健全组织机构,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
收编各级领导有关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讲话及文件、会议纪要等。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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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城市森林建设中,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 创新城市森林建设模式和经验。
总结我市城市森林建设实践经验和成就。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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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 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 2012.3
| 市财政局
| 市监察局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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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近年厦门林业建设(重点整治工程)的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总结和会议纪要。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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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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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编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城市森林建设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认真编制《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收编我市“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城市森林建设内容、各类相关规划及近年绿化责任状。
| 2010.10
|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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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 认真落实各类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收编全市绿化相关法规制度和林业执法情况。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法制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执法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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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
| 进一步强化科技兴林,切实提高科技对城市森林建设的贡献率。
收编近年林业和园林科技研究推广、造林绿化工程、森林火情视频监控等建设成果材料。
| 2011.10
| 市林业局
| 市科技局
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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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有明确的管理机构;
| 完善市、区级城市林业管理机构设置、职能等,收编相关文件。
| 2011.10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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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
| 进一步规范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制作1∶2万森林资源分布电子扫描图(标注各区)。
| 2011.1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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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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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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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实施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
| 科学合理编制和组织实施厦门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收编相关材料。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市规划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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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切合实际,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
| 牢固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明确森林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品位、强化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打造国内一流宜居城市。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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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 建设以乔木为主体、灌木为铺垫、花草为点缀、设施为配套的风格近自然的绿地。
收编乡土树种名录(乔、灌、藤、草)及其种植相关材料。
| 2012.3
|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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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
| 完善防护绿地和绿化隔离林带建设。
收编相关材料。
|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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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园林局市林业局
|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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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水质近5年来不断改善;
| 落实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管理措施,编制实施主要湖、溪、海等水体沿岸绿化建设保护规划,收编近五年水质改善情况。
| 2012.3
| 市水利局
市市政园林局
| 市环保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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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倡绿化建设节水、节能,注重节约建设与管护成本。
| 大力推广节水、节能城市森林建设,降低管护成本。
收编相关材料。
| 2011.10
| 市市政园林局
市林业局
|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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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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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达到25%以上;
| 城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2%以上。
建立健全市、区森林覆盖率基础台账。
| 2011.10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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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市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 实施城区生态园林工程,进一步挖掘建成区规划建绿空间,努力实施庭院绿化、屋顶绿化、水体绿化和各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高标准规划新城区园林绿化;继续完善岛内已建的山地公园,加快已规划的13个山地公园的建设,推进马銮湾、杏林湾、同安湾及大嶝岛、小嶝岛等区域的生态园林建设。城市建成区(包括各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岛内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
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 2012.3
| 市市政园林局
| 市林业局
市规划局
市建设管理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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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南方平原应达到15%以上);
| 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在主要通道两侧视线内一重山,以及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每年建设万亩生态风景林。山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丘陵区稳定在40%,平原区稳定在30%。
建立区、镇(街)相关统计基础台账。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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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 积极拓展城市森林发展空间,加大屋顶、墙面、立交桥等建筑物立体绿化力度。
收编立体绿化的相关技术、文件和总结等材料。
| 2012.3
| 市市政园林局
| 市建设管理局
市交通委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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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生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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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 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溪、道路两侧构建一定宽度森林景观绿化带。
收编城市主要河溪、道路绿化带建设、景观林建设统计表及台账。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交通委
市建设管理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公路局
市水利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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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 海、河、湖、溪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在重要水库的汇水区范围,对主要通道两侧的裸露山体和裸露边坡,加强封山育林,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加强植被恢复。加强沿海岸线重点区域海岸基干林带建设,扩大红树林面积。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着力构建林水相依的宜居城市。
收编城市主要海、河、湖、溪绿化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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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 市海洋渔业局
市环保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林业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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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 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重点推进市域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级公路主干道、BRT沿线两侧新建绿化带。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并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完善绿色通道网络。
收编城市主要公路、铁路绿化带建设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 2012.3
| 市林业局
市交通委
| 市市政园林局
市公路局
市林业局
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铁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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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 因地制宜完善和保护城市郊区农田林网。
收编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 2012.3
| 市林业局
|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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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森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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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 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
|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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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 市环保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海洋渔业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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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 丰富森林城市建设树种,积极培育推广乡土树种,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建立城市森林建设树种及乡土树种使用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 2011.10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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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 城市森林自然度达到0.5以上。
建立公益林建成面积、城市森林自然度及基础台账。
| 2011.10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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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 完善城市绿化措施,实现城市绿地地表不露土。
收编近年城市绿化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文件和总结等资料。
| 2011.10
| 市市政园林局
|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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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对大树移植严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 完善绿化养护管理规范,科学栽植,对大树移植实行严格管理。
收编相关管理办法、质量标准、实施意见等及相关大树移植资料。
| 2011.10
| 市市政园林局
| 市建设管理局
市公路局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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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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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 完善建成区内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配置,实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的目标。
收编市区各类公园、大型绿地情况统计表、批准文件等基础台账。
| 2012.3
| 市市政园林局
| 市建设管理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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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 实施森林生态休闲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市级以上森林公园以及森林生态旅游景点,各区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有条件的镇(街)、村(居)有1个区级以上森林公园。
收编各区各类公园、旅游度假区情况统计表、批准文件等基础台账。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旅游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建设管理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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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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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 进一步完善以园博苑、五缘湾湿地公园、火烧屿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收编各类生态科普博物馆、青少年道德教育基地等统计表、批准文件等基础台账。
| 2012.3
| 市市政园林局
市环保局
| 市林业局
市科技局
市海洋渔业局
团市委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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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 按照履行义务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常年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收编各类义务植树宣传活动相关资料。
| 2012.3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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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 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
收编城区认建认养情况,及各类纪念林建设情况相关资料。
| 2012.3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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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
| 每年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海洋周、爱鸟周、科普周、世界环境日、绿化造林等活动。
收编相关资料。
| 2012.3
| 市林业局
| 市委宣传部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市海洋渔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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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 在市级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创森”专栏,广泛宣传近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及“创森”进展,制作宣传资料、条幅和宣传牌,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以及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调查。
| 2012.3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文明办
市广电局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厦门日报社
厦门广电集团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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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 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范措施,严格保护现有古树名木,设立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 2011.10
| 市市政园林局
|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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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乡村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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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 实施城郊和村庄绿化工程,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老区山区建设、移民造福工程,每年推进一批村庄绿化,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收编近5年来镇(街)所在地和村(居)绿化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 2011.5
| 市林业局
|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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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 大力推进农家乐和休闲观光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
收编相关资料。
| 2011.5
| 市林业局
市旅游局
|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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