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要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要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10〕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现将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要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今年春节期间视察福建、厦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作出的“要精心保护好这一片青山绿水,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林业工作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措施,确保落实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抓紧研究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任务下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工作落实情况请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以书面形式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齐抓共管,合力推动

  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作为,各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我市城市森林建设,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目标任务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组织领导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绿化方针、政策和法规。

收编全市林业相关政策法规资料和执行情况。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法制局

各区政府

 (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

健全组织机构,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

收编各级领导有关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讲话及文件、会议纪要等。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三)在城市森林建设中,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创新城市森林建设模式和经验。

总结我市城市森林建设实践经验和成就。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四)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2012.3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收编近年厦门林业建设(重点整治工程)的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总结和会议纪要。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二、管理制度

 

 

 

 

 (一)认真编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城市森林建设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认真编制《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收编我市“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城市森林建设内容、各类相关规划及近年绿化责任状。

2010.10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认真落实各类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收编全市绿化相关法规制度和林业执法情况。

2012.3

市林业局

市法制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执法局

各区政府

 (三)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

进一步强化科技兴林,切实提高科技对城市森林建设的贡献率。

收编近年林业和园林科技研究推广、造林绿化工程、森林火情视频监控等建设成果材料。

2011.10

市林业局

市科技局

市市政园林局

 (四)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有明确的管理机构;

  完善市、区级城市林业管理机构设置、职能等,收编相关文件。

2011.10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五)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

  进一步规范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制作1∶2万森林资源分布电子扫描图(标注各区)。

2011.1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三、森林建设

 

 

 

 

(一)综合指标

 

 

 

 

 1、编制实施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

  科学合理编制和组织实施厦门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收编相关材料。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规划局

各区政府

 2、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切合实际,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

  牢固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明确森林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品位、强化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打造国内一流宜居城市。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3、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建设以乔木为主体、灌木为铺垫、花草为点缀、设施为配套的风格近自然的绿地。

收编乡土树种名录(乔、灌、藤、草)及其种植相关材料。

2012.3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4、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

完善防护绿地和绿化隔离林带建设。

收编相关材料。

2012.3

 

市市政园林局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5、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水质近5年来不断改善;

  落实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管理措施,编制实施主要湖、溪、海等水体沿岸绿化建设保护规划,收编近五年水质改善情况。

2012.3

市水利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环保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6、提倡绿化建设节水、节能,注重节约建设与管护成本。

大力推广节水、节能城市森林建设,降低管护成本。

收编相关材料。

2011.10

市市政园林局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二)覆盖率

 

 

 

 

 1、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达到25%以上;

城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2%以上。

建立健全市、区森林覆盖率基础台账。

2011.10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各区政府

 2、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市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实施城区生态园林工程,进一步挖掘建成区规划建绿空间,努力实施庭院绿化、屋顶绿化、水体绿化和各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高标准规划新城区园林绿化;继续完善岛内已建的山地公园,加快已规划的13个山地公园的建设,推进马銮湾、杏林湾、同安湾及大嶝岛、小嶝岛等区域的生态园林建设。城市建成区(包括各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岛内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

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12.3

市市政园林局

市林业局

市规划局

市建设管理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各区政府

 3、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南方平原应达到15%以上);

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在主要通道两侧视线内一重山,以及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每年建设万亩生态风景林。山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丘陵区稳定在40%,平原区稳定在30%。

建立区、镇(街)相关统计基础台账。

2012.3

市林业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各区政府

 4、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积极拓展城市森林发展空间,加大屋顶、墙面、立交桥等建筑物立体绿化力度。

收编立体绿化的相关技术、文件和总结等材料。

2012.3

市市政园林局

市建设管理局

市交通委

各区政府

(三)森林生态网络

 

 

 

 

 1、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溪、道路两侧构建一定宽度森林景观绿化带。

收编城市主要河溪、道路绿化带建设、景观林建设统计表及台账。

2012.3

市林业局

市交通委

市建设管理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公路局

市水利局

各区政府

 2、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海、河、湖、溪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在重要水库的汇水区范围,对主要通道两侧的裸露山体和裸露边坡,加强封山育林,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加强植被恢复。加强沿海岸线重点区域海岸基干林带建设,扩大红树林面积。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着力构建林水相依的宜居城市。

收编城市主要海、河、湖、溪绿化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2012.3

 

市水利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环保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林业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重点推进市域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级公路主干道、BRT沿线两侧新建绿化带。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并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完善绿色通道网络。

收编城市主要公路、铁路绿化带建设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2012.3

市林业局

市交通委

市市政园林局

市公路局

市林业局

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产局

各区政府

铁路部门

 4、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因地制宜完善和保护城市郊区农田林网。

收编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2012.3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四)森林健康

 

 

 

 

 1、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

2012.3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海洋渔业局

各区政府

 2、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丰富森林城市建设树种,积极培育推广乡土树种,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建立城市森林建设树种及乡土树种使用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2011.10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3、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城市森林自然度达到0.5以上。

建立公益林建成面积、城市森林自然度及基础台账。

2011.10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4、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完善城市绿化措施,实现城市绿地地表不露土。

收编近年城市绿化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文件和总结等资料。

2011.10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5、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对大树移植严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完善绿化养护管理规范,科学栽植,对大树移植实行严格管理。

收编相关管理办法、质量标准、实施意见等及相关大树移植资料。

2011.10

市市政园林局

市建设管理局

市公路局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五)公共休闲

 

 

 

 

 1、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完善建成区内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配置,实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的目标。

收编市区各类公园、大型绿地情况统计表、批准文件等基础台账。

2012.3

市市政园林局

市建设管理局

各区政府

 2、城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实施森林生态休闲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市级以上森林公园以及森林生态旅游景点,各区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有条件的镇(街)、村(居)有1个区级以上森林公园。

收编各区各类公园、旅游度假区情况统计表、批准文件等基础台账。

2012.3

市林业局

市旅游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建设管理局

各区政府

(六)生态文化

 

 

 

 

 1、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进一步完善以园博苑、五缘湾湿地公园、火烧屿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收编各类生态科普博物馆、青少年道德教育基地等统计表、批准文件等基础台账。

2012.3

市市政园林局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市科技局

市海洋渔业局 

团市委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2、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按照履行义务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常年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收编各类义务植树宣传活动相关资料。

2012.3

市绿化办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各区政府

 3、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

收编城区认建认养情况,及各类纪念林建设情况相关资料。

2012.3

市绿化办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各区政府

 4、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

每年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海洋周、爱鸟周、科普周、世界环境日、绿化造林等活动。

收编相关资料。

2012.3

市林业局

市委宣传部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市海洋渔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

 5、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在市级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创森”专栏,广泛宣传近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及“创森”进展,制作宣传资料、条幅和宣传牌,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以及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调查。

2012.3

市委宣传部

市委文明办

市广电局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市民政局

市双拥办

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厦门日报社

厦门广电集团

各区政府

 6、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范措施,严格保护现有古树名木,设立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2011.10

市市政园林局

市林业局

各区政府 

(七)乡村绿化

 

 

 

 

 1、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实施城郊和村庄绿化工程,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老区山区建设、移民造福工程,每年推进一批村庄绿化,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收编近5年来镇(街)所在地和村(居)绿化统计表及基础台账。

2011.5

市林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各区政府

 2、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农家乐和休闲观光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

收编相关资料。

2011.5

市林业局

市旅游局

各区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