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三)推进《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深入实施。在已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为执法裁量标准的具体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已制定的执法裁量标准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案件中,不断完善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实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合理。进一步加强对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检查,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范畴,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检查。同时,总结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方面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实施。

  (十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市政府2010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2009年我市新颁布的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不断改进检查方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组织整改,提高检查效果。

  (十五)完善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针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和考试题库,不断提高执法培训效果,同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注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执法证件的审查工作,及时发放执法证件,继续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注册执法证件抽查考试制度。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结合开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经常性执法案卷评查,推进市、区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十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继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和水平

  (十八)继续严格执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明晰规范性文件范围,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听取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