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增强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并发挥“厦门市企业和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信用网”作用,加强中介执业备案工作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不断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治理中介组织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操作规程,完善规划、评估、审批、交易和后续监管等制度,落实产权交易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继续完善政府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以“五帮”为主要内容的“走进和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专项治理,加强大型桥隧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市场监管。整合防空防灾资源,加强应急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救助能力。
(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紧紧围绕减少纠纷和案结事了,积极构建矛盾纠纷综合化解体系,认真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以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等五个方面为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制度,强化源头预防,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五)推进政府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的机构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价格改革以及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内部建设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立足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六)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开展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决策或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前经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
(七)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力度,强化行政决策落实督查机制,坚决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