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仔细检查食品的感官质量,剔除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3)猪肉、禽肉、水产品与蔬菜要分开清洗,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清洗。
2、 烧熟煮透
(1)食品要当天加工当天食用;
(2)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食品,要保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3)汤、煲等食物应煮开以确保达温度到90℃。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烧煮至变清,而不是淡红色的;
(4)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尽量不要采用冷拌、生拌菜;外购的散装熟食要回烧后食用。
3、 防止生熟污染
(1)加工生食品的工用具(如刀具、砧板和抹布)要与接触熟食品的工用具分开;
(2)冰箱内存放的食品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冰箱中的食品不宜久存;
(3)接触熟食的工用具、食具要严格清洗、消毒。
4、 保持清洁
(1)接触食物前要洗手,加工食物期间要经常洗手;
(2)上厕所以后要洗手;
(3)清洗和消毒所有接触食物加工的场所和设备;
(4)避免昆虫、鼠及其他有害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触食物。
五、禁止或不宜供应下列食品
1、 生食水产品和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2、 外购的散装改刀的熟食卤味;
3、 四季豆、色拉、发芽马铃薯、除磨菇香菇以外的蕈类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
4、 经冷加工的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
5、 国家和本市禁止供应的食品;
6、 含有刺与小骨头的菜肴;
7、 其它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
六、供餐卫生要求
1、加工制作好的食品应尽快食用。并宜采用共筷、分餐制方式;
2、告诫用餐人员饭前洗手;
3、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餐巾、餐巾纸;
4、告诫用餐人员切勿暴饮暴食。
七、餐用具卫生要求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采用煮沸消毒或化学消毒。化学消毒的可采用250PPM有效氯溶液,浸泡时间5分钟以上;
2、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紧急情况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