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下发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下发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卫办〔2010〕1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局属、直管医疗机构,在杭部队医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现将《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杭州市医政工作总结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杭州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0年杭州市医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以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为重点,以启动医院电子病历建设为切入点,深化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突出重点,继续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全面实施“浙江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做好七项工作。
  1、逐步健全质量管理组织、评价考核、信息报告分析和教育培训体系。
  一是在已调整各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的基础上,健全区、县、市医疗质控组织,充实医院质控组织,完善全市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二是在有条件的局属和县(区、市)第一人民医院试点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制定医疗质量观察员的入选、考评和退出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培训,逐步发挥其医疗质量监督的作用。
  三是依托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医疗信息报告、收集分析制度,并逐步实现信息网络技术化。及时发现问题,加强质量信息的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消除影响医疗质量的各种因素。
  四是发挥各市级医疗质控中心作用,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开展医政管理人员培训、民营医院院感、检验、麻醉等质量管理培训。
  2、认真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管理组织、伦理委员会、准入条件、技术审核、评估方法、监督管理等机制和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认真审核,严格管理;做好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准备和申请工作,依法开展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