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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9.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巩固主次道路保洁质量,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冲刷洒水率达到97%以上,保洁范围逐步向绿化带、河道、城市立面延伸覆盖。落实保洁责任区制度,支路街巷、河道水面与岸坡、城市绿地、集贸市场等区域实行制度化保洁,消除清扫保洁盲区。加大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力度,推行环卫设施标准化卫生养护。继续做好公厕免费开放工作,加快推行居民小区楼房化粪池免费清疏。实行“属地管理、有偿收集、委托运输、统一处理”,推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和密闭运输。2011年底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卫生填埋场。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济阳县,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园林局、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10.提高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质量。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持路面完好,禁止违章开挖城市道路。做好井盖、沟盖、雨箅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加强对供排水管网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供排水管网设施正常运行,无污水冒溢。逐步对城区架空管道、线路实施落地改造,消除空中管线造成的视觉污染。在有条件的主要道路适时建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方便群众通行。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方便特殊人群使用。强化公用事业行业监管职能,市政公用部门要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尤其是地下管网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各区城乡建设及市政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加强属地范围内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及安全运行管理,提高公用事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供给效率。(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各区;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管局、规划局、公安局、济南供电公司)
  11.强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环保监察,治理乱排乱倒行为,改善大气环境和水体质量。抓好污水源头控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2010年增加污水处理5-10万立方米/日,2012年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工作,稳定改善空气质量。严格控制固定噪声源,做到达标、不扰民。固体废弃物收贮设立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设施,设立规范的标志标识。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特种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存贮和处置。严格控制餐饮附属设施油烟排放,规范户外制冷设施设置,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市政公用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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