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拉国土告字〔2010〕4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拉萨市东城新区纳金路以南、学府路以北、东三路以东,面积为233333.3平方米(合350亩),用地性质为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不大于2.8,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不小于20%;绿化率(含人工湖)不小于45%;主体建筑高度不大于90米,不小于30米。拟建项目南侧退用地红线不少于20米,北侧退用地红线需满足采光要求(建筑采光系数为1:1.34),东、西侧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纳金路和学府路上。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二)竞买人应具备大型会展、旅游、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三)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境内银行存款证明;
(四)该宗地开发强度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设计床位不得少于1000个;
(五)该宗地必须在叁年内开发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底价保密,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6万元/亩,挂牌出让总价的增加幅度为10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
四、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在2010年4月1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二楼(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挂牌文件。竞买人持竞买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金融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