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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①市教委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市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②各单位、各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区县教育局及时向所属各单位、各学校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①各单位、各学校要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托园所停止露天集体活动。
  ②各单位、各学校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③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以及科研、试验、养殖等户外水上教学实践活动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④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市教委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②各单位、各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区县防汛防台部门。
  区县教育局确保及时向所属各单位、各学校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并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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