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教委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市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②各单位、各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区县教育局根据要求向所属各单位、各学校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Ⅳ响应防御提示
①各单位、各学校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②各单位、各学校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③沿海、沿河、沿湖各单位、各学校配合职能部门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有排水泵站的各单位、学校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④校园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⑤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⑥学校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⑦提醒本单位、本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⑧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各单位、各学校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