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发布日期:2012年5月28日,实施日期:2012年5月28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教委后〔2010〕7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世博会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9〕54号)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防汛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请各单位根据《防汛预案》总体要求,制定、修订本单位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于2010年4月30日之前报送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附件: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10.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市教委
2.2 高等学校、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
2.3 中小学、幼托园所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警级别划分
3.3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4 主要防御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4.4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抢险物资补充
5.2 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5.3 保险
5.4 调查与总结
5.5 培训和演练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6.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制订
7.2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