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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市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不高、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不广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明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按照“一主、多点”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着力形成市中心城区和郊区生活垃圾物流既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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